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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出台现代木结构发展指导意见 低层公建/乡村/更新优先推广

发布于:2026-02-12

摘要
2026年1月,江苏省住建厅发布《关于推动现代木结构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在学校、幼托、养老、历史街区、城市更新、乡村建设中优先应用木结构,完善标准、示范、产业链支持,为全国地方落地提供范本。


2026年1月15日,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印发《关于推动现代木结构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立足长三角绿色建筑先行区定位,从应用场景、技术标准、产业培育、项目示范、保障措施五大方面系统部署,成为2026年地方层面最具操作性的木结构支持政策。


文件明确重点应用场景:鼓励低层公共建筑(学校、幼儿园、养老服务设施、社区驿站)优先采用现代木结构;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、传统村落、城市公园绿地新建项目,结合风貌推广木结构;城市更新、完整社区、既有建筑改造中,适宜部位采用木结构技术与产品;乡村住宅、文旅配套、特色农房引导装配式木结构与预制木屋落地。


政策提出一系列务实举措:完善地方标准与图集,编制设计、施工、验收、防火、防腐导则;开展试点示范,每年落地一批多层木结构、混合结构、公共建筑标杆项目;推动产业链协同,支持工程木(CLT/GLT)、绿色木材建材、连接件、防护材料研发与产能升级;加强人才培养与技能培训,建立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运维专业队伍。


在激励与监管上,江苏将木结构应用纳入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考核,在评优评奖、信用评价、项目审批中给予倾斜;鼓励采用EPC总承包、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,提升项目效率;强化质量安全管控,执行材料进场检验、施工过程监督、竣工验收闭环管理。


江苏作为经济强省与建筑强省,其政策导向具有标杆效应。本地文旅资源丰富、乡村振兴投入大、城市更新节奏快,为木结构提供海量场景。预制木屋、轻型木结构、重型木构件在校园、康养、景区、乡村住宅中将快速普及,绿色建材、结构木制品需求同步放量。


文件特别强调因地制宜、风貌协调,反对一刀切,鼓励本土木材资源高效利用与环保处理,推动木结构与地域文化、自然环境融合。这既保障建筑安全与品质,又提升宜居性与辨识度。


业内评价,江苏政策体现“可落地、可复制、可考核”,打通了“政策—标准—项目—产业”链条。预计2026年起,江苏木结构项目数量、建筑面积、产业链产值将快速增长,并带动长三角联动发展。其他省份有望参照出台细则,木结构迎来地方政策密集落地期。
 
版权声明:
本文内容来自江苏省住建厅官方发布,版权归江苏省住建厅所有;转载需注明来源,不得删改政策原文,侵权必究。


资讯链接:
https://jsszfhcxjst.jiangsu.gov.cn/art/2026/1/15/art_8639_11716722.html